关于非法刊物盗用我刊出版信息的郑重声明
2013年11月,《人文地理》编辑部接到读者举报和陕西省新闻出版局信息通报,市场上出现了一本封面标注“共同关注”字样的大众读物,经鉴定,为他人盗用我刊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主管主办单位、出版单位等信息,印制的一种非法出版物,并非《人文地理》编辑部编辑出版,其非法出版行为与我刊没有任何关系。2012年出现的“探索·揭秘”、“旧闻月报”亦属此类。
《人文地理》(CN 61-1193/K,ISSN 1003-2398),是陕西省教育厅主管,西安外国语大学主办,《人文地理》编辑部编辑出版的严肃的学术期刊,而非轶闻、猎奇、大众旅游类读物。我刊一直遵守出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批准登记的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编辑出版,不存在随意改变期刊类别,超越规定的出版范围刊载其他内容的现象,不存在“一号多版”、“一号多刊”等问题。
在此,正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非法行为,我们会协助公安机关、新闻出版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欢迎读者朋友举报这种非法行为,电话029-85319374,邮箱rwdl@xisu.edu.cn。
《人文地理》编辑部
201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