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投稿须知
     《人文地理》(双月刊),由西安外国语大学与中国地理学会合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人文地理学综合性学术刊物。国内刊号CN 61-1193/K,国际刊号ISSN 1003-2398。现为国际地理联合会文化地理研究会中国期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
1.主要栏目
    《人文地理》主要刊发人文地理学各分支学科的科研成果,主要栏目有:进展与动态、文化、城市、社会、经济、旅游、政治等。
2.投稿要求
        本刊刊登具有创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义的原创性研究学术论文以及反映学科最新发展状况的文献综述和信息性文章。来稿应框架完整、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理通顺、格式规范。
3.投稿约定
       (1)投稿必须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发表的论文。本刊禁止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种重复投稿、文字复制高比例投稿。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稿件将按退稿处理。刊后发现上述情况者,本刊将对稿件所有署名作者在一定期限内禁投。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严重后果由作者承担,解释权归本刊所有。
       (2)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稿件,本刊将作撤稿。①全文已纳入会议论文集,并有一定传播范围,或在网络数据平台可检索并下载到全文的稿件(会议组织者、作者与本刊有事先约定的除外)。②从已完成的学位论文中摘编出来的、未加入新数据资料进行深加工,也未在投稿中给出说明的稿件。③已经在博客、论坛等网络媒介上发布主体内容的稿件。④本刊已明确作出退稿决定后作者修改后再次投递而无任何修改说明的稿件。
      (3)文责自负。投稿论文应不存在著作权争议;对所引用观点、资料等均已标注清楚,不存在抄袭、剽窃行为;自引、自我抄袭严重者,一经核实,编辑部将予以撤稿;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稿件,本刊将协助权利人追究侵权责任,并保留追究其侵权行为对本刊造成损失的权利。
     (4)投稿一个月后可咨询初审结果,如投稿三个月后未收到任何消息,作者可另投。在此之前,作者不得将稿件投往他处。编辑部会将审稿结果以及录用情况及时通知作者。
     (5)稿件的修改周期为30日,即收到编辑部修改意见后30日内修回。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责任编辑说明;若超过稿件修改时限,且未及时向编辑部说明情况,作自动撤稿处理。
    (6)在不影响稿件观点的情况下,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技术性、文字性修改;如进行实质内容的修改,需要征得作者同意。
    (7)论文发表后,本刊保留已发表论文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并可授权第三方使用(如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8)本刊对拟录用稿件收取版面费,应付作者的稿酬在版面费中扣除。
4.投稿系统与联系方式
本刊网上投稿系统地址:http://rwdl.xisu.edu.cn/。我刊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稿件!
作者注册时要保证信息准确完整;上传的投稿应删除作者姓名、单位及基金项目资助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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